依據居住小區工程建筑時代、現況和周圍環境、城鎮體系規劃狀況,年久小區房屋加固改造一般模式分成下列4種:
①維護保養保存模式通常為歷史進程或紀念物工程建筑;
②整修更新改造模式;
③作用重構模式以初期廠房民用化更新改造比較多見,一部分為所有廢舊住房的更新改造;
④動遷復建模式。
以上模式中更新改造的目地通常限于處理外型和功用的年久,因而內容局限性在房屋修繕、水電工程管道網和通信設備更新、生活垃圾處理設備更新和小區園林景觀更新改造等層面。即使選用后2種模式,更新改造后的小區整體質量也僅限做到新創建小區的作用水準。
2.2自有資金與組織實施模式
年久小區更新改造的關鍵是自有資金,依據由來不一樣,國內各地組織實施模式分成下列3種:
①針對財政局工作能力很強的地域,由政府核心更新改造;
②小區業主自發性機構,政府適當適用;
③政府正確引導,市場運營。
前2種組織實施模式受制于政府資金投入資產經營規模,其具體內容只有限制在外型更新、新增加電梯轎廂和水電工程管道網更新。而第3種模式則是探尋銷售市場股權融資、新增加使用價值模式,以完成資產自均衡,這類模式上海市區首先開展整體規劃試著,明確提出“6+1”模式,關鍵含義為“加梯、加層”,在房子價格較高的地域,加層增加量住宅市場銷售或經營盈利易完成資產的自均衡,乃至不斷資金投入。2016年,上海市10好幾個小區運行早期提前準備,并獲得100%小區業主簽名允許,但受法律法規根據不夠、標準規范欠缺、中后期產權年限所屬與土地資源應用特性變動等限定,迄今沒有經典案例。